前面几期咱们聊了从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两方面提高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通过率的问题,今天咱们从研发立项的角度继续这个话题。
研发立项,其实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研发立项首先要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密切相关,须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否则就失去了研发的意义。一份完整的研发立项计划书基本包含这些内容:国内外技术水平现状和发展趋势、对企业的带动作用及市场前景、研发目的和组织实施方式、核心技术和创新点、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研究开发基础和供使用的研发条件、研发人员及分工、研发仪器设备列表及研发中的作用、进度计划表、研发投入预算表……这些内容决定了该项目的技术高度。我们前文也讲过,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来自于研发立项,从寻根查据这个意义上讲,研发立项的质量基本决定了知识产权的质量;同样的,研发立项的数量也基本决定了知识产权的数量。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没有高质量的研发立项和一定的立项数量,知识产权就无源可查,不能服众。
研发立项的质量与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有关,企业自会力所能及寻求更高水准。相对于立项的质量,立项数量是我们更容易控制的。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我们到底需要多少个研发立项呢?其实广东知管家小编之前写过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咱们今天再温故一遍。研发立项的数量首先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如果让广东知管家小编给建议,那就是每年研发立项5项以上。原因很简单,我们倒推一下即可得出答案:年均5项及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才能获得高分,这就需要年均5项对应的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主要来自于研发立项,这么一个循环答案就出来了。
我们再看看小编的朋友那家企业,三年共计10项研发立项,期中有几项与其知识产权很难对应,这影响了知识产权的产出,也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被评审专家认可的数量。
本文到这里就要接近尾声了,小编还想提一下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的收集。企业定立的各项制度是用来实施的,立而不用就如同一张废纸。激励制度中的奖励条款一定要兑现并留下可查的依据,收集 高企认定材料时一定要加上这个依据,这项制度才显得有血有肉,更容易被评审专家认可;涉及到产学研的企业,要有产学研合作协议,有具体的合作项目并有公账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