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已经连续3期分享了东莞市谢岗镇扶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的最后一部分。
1、私人物业业主招优选强补贴专项资助
(1)私人物业业主招优选强的项目条件:即私人旧物业重新招入的企业必须符合我镇工业产业发展战略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在600万元及以上(按《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数量为认定依据)、且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每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未达到投资协议的重大项目不在扶持范围。
(2)补贴办法及标准:对于私人物业的旧物业重新招租,在使用相同物业的情况下,与原有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返还我镇财政部分的数量为对比值,对新引进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返还我镇财政部分的增加部分进行奖励,每年业主和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连续补贴2年。第一个补贴核算评定年度按增加部分的50%给予业主和企业奖励;第二个补贴核算评定年度按增加部分的30%给予业主和企业奖励。原有企业缴纳的税款按搬迁前的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计算;如新引企业使用的建筑面积对比原有企业发生变化,需按面积比例折算税收返还;同一物业5年内只能申请一次奖励。
2、设立企业服务发展专项资助
镇政府各部门每年开展“谢岗企业家培训”系列活动,邀请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镇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经费。每年由经贸办牵头组织各部门于3月底之前上报“培训计划”至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再选择部分项目开展。
3、设立文明饭堂创建专项资助
鼓励企业创建“文明饭堂”活动。企业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要求,建设文明饭堂,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牵头,会同经贸办、商务办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认定,每个“文明饭堂”一次性资助最高3万元,按评分高低排名择优奖励,每年最多资助10个饭堂。
创建“文明饭堂”标准:
(1)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3)布局及工艺流程符合要求,设有粗处理区、清洗区、烹调区、洗消间、配餐间等。
(4)各功能区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5)增设足够洗消池及清洗池,肉及菜类分开使用。
(6)增设独立配餐间,配餐间内设有洗手、消毒等设施。
(7)建立相关台账,食品原料进购时要索取对方《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大宗原料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8)开展“阳光厨房”或“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可设有视频监控或使用透明玻璃,从而达到“明厨亮灶”的效果。
到此,谢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我们全部分享完毕,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5万元的条款,相信也都看到了。各位小伙伴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各项资金。欢迎大家相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