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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定要发明专利吗?(二)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05

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管家,高企知管家体系

上一文咱们说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过程中,仅仅从知识产权评价单方面去考虑,同一行业的1项发明专利确实更优于5项实用新型专利。我们从全局出发,结果未必一样,我们今天来讲一讲为什么。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评价规则,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实用新型专利即可达到数量上的最高分。但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涉及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与知识产权关联的有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这也是认定评价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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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逆向考虑一下,1项发明专利对应一个研发项目,而5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对应5个研发项目。有专利作为产出的研发项目更容易被专家认可,研发费用就不容易被否而导致总研发费用不达标,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被一票否决,这个后果就严重了。

此外,1项发明专利对应一个科技成果转化,而5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对应5个科技成果转化。在评审过程中,有专利作为证明材料的科技成果转化更容易被认可,能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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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发明专利(Ⅰ类知识产权)在“质”上有一定的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Ⅱ类知识产权)在“量”的优势上更明显。此外,发明专利的授权周期更长,甚至要3年左右。综合而言,在1项发明专利和5项实用新型专利之间,广东知管家小编更倾向于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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