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莞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系列之石排镇创新驱动(四),咱们继续。今天主要分享 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 技术平台、 科技企业上市 、 小微上规模企业、 科普阵地 五个方面的奖励。
一、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专项资金
(一)孵化器评定奖励:对新评定为A档、B档、C档的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最高50万元和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和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已认定的孵化器,其认定级别或评定档次提高后,按差额核拨奖励资金。同一家孵化器获得的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孵化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孵化器当年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3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的,分别获得最高50万元、最高30万元、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市财政有关孵化器的补贴类资助,我镇暂不予以配套。
二、设立技术平台专项资金
(一)对新认定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资助10万元。
(二)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室,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室,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室,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三)对新认定市级院士工作站的企业,每家资助60万元,分3年等额资助。
(四)对通过省认定的专业镇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资助80万元。
三、设立科技企业上市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40万元的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奖励企业5年内不得搬离石排或将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改设镇外,否则须全额退还奖励。
四、设立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对首次纳入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范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3万元的奖励。入库企业名单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
五、 设立科普阵地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对首次认定为全国、省、市科普示范社区的村(社区)分别一次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全国、省、市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包括创客培育学校)的学校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5万元、20万元、1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全国、省、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关于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系列之 石排镇 的创新驱动奖励和资助,到本期已经是连续四期了,广东知管家小编已全部分享完毕。敬请企业朋友多留意申报通知,过期就算自动放弃了。也请咨询机构的小伙伴们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的长远着想,实事求是地申报,切忌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