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系列之谢岗镇,我们已经连续分享了5期,讲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创优发展专项的资助内容,今天我们继续谢岗镇的最后一期分享:人才发展专项。
1、支持人才引进
人才认定项目包括:
(1)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技术或科技成果的人才,且年龄在50岁以下: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或具有高级资格的经营管理人才,且年龄在50岁以下;
(4)企业技术骨干,所在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或省级名牌名标企业等认定;
按本专项第1、2项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两院院士的补贴为50万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的补贴为10万元;教授(正高级)、博士后的补贴为8万元;博士研究生和第2项的人才补贴为3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等额逐年发放。
按本专项规定第1、2、3、4项引进的人才子女入读谢岗公办中小学校,按照《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49号),由人才提出申请,所在企业推荐,镇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将作优先安排。
2、支持团队引进
引进经广东省、东莞市认定的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的资助标准:
(1)对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给予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带头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生活补贴。
(2)对于引进广东省、东莞市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3)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资助资金扶持。
(4)对落户定居谢岗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
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系列之谢岗镇我们至此已经全部分享完毕,包含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创优发展专项和人才发展专项三大板块,欢迎小伙伴们来电或留言,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