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版已经正式实施,有效时间在2019年。除了有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还有多种资助和奖励,例如两化融合、专利奖、贯标、品牌创立等等。详细了解一下:
1、设立两化融合项目配套专项资金。对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的贯标评定、应用、新模式领域项目,通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后,镇财政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设立大数据应用项目配套专项资金。对企业实施大数据应用项目,通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后,镇财政按照1:0.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设立工业设计项目配套专项资金(工业设计项目包括:工业设计提升领域、优秀设计成果提升领域、工业设计大赛领域)。对企业实施工业设计项目,通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后,镇财政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设立专业服务项目配套专项资金(专业服务项目:企业购买各类生产经营辅助行为的专业服务)。对企业实施专业服务项目,通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后,镇财政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5、设立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示范工业技改项目配套专项资金。对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示范工业技改,通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后,镇财政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80万元。
6、设立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配套专项资金。对企业实施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通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后,镇财政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设立专利技术促进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① 专利企业认定奖。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级专利优势企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② 专利成果奖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和25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15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同一专利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按上述标准给予再奖励。
③ 贯标资助。对参与和实施“贯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
8、设立品牌创建扶持资金。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即将达成条件的企业,恭喜,即将名利双收了。还有未尽资助内容,咱们下期继续分享。